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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研学旅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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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7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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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研学旅行政策解读

2019年6月21日。广州市市教育局联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市场监督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共9部门发布:

《广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团委,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扎实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丰富实践育人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深度融合,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职业规划意识。各区、各中小学校要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传承弘扬广府文化,激发对党、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

二、工作目标

依托广州特色资源,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广州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开发一批具有广州特色的精品研学旅行线路;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性的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结构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接触社会、拓展视野、参与体验、丰富经验和阅历。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减免费用。

四、主要任务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学校要根据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初中阶段以广州特色、乡土乡情、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特色景区等,逐步建立符合广州特点课程的范式,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主题性实践教育基地。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推动各基地和学校之间加强协作,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合作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鼓励学校以研学旅行活动实践情况为基础,积极构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体系。

(三)推进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负责推进本校研学旅行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导师队伍,研学旅行导师要接受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应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经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历史文化遗迹等场所,以及承接研学旅行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研学旅行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开展。

(四)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积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委托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大统筹协调。由市教育局牵头,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团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教育局宣传交流处。推动成立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协会,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指导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各区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

(二)加强经费筹措。各区各校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景区、景点、场馆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要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它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单个学生门票的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性产品,对投保费用实行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三)落实安全责任。各区各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备案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出行应急预案。学校要切实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研学旅行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和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旅游部门负责审核承接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并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交通部门要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引导具有教育性的工程建设项目主动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专业介绍。

(四)强化科学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素质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域内广泛开展研学旅行示范校建设,征集研学旅行典型案例,挖掘和提炼先进经验,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广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推荐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这是结合广东省和广州市实际,对教育部等11部门2016年联合发布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将建立研学旅行统筹机制,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同时建立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素质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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